對沖平倉與強制平倉的區別是對沖平倉是投資者自愿平倉,盈虧都歸自己;強制平倉是期貨公司或交易所強制平掉投資者手里的持倉,收益歸第三方,虧損歸投資者。 對沖平倉是指投資者持有的期權由其交易方向相反,交易數量相等的相同期權對沖的期權合約了結方式。對沖平倉的期貨合約必須是相同的商品期貨及相同的合約張數。企業通過賣出或買入以前持有的買入或賣出的合約以了結交易,發生的平倉盈虧作為增減“期貨保證金”。 強制平倉是指非客戶下達的平倉指令,而是由券商或交易所直接將客戶持有的頭寸進行平倉操作的行為。強制平倉一般發生在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且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客戶持倉量超過規定要求,或者客戶存在違規、違法情況時),券商或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越過投資者的平倉行為。
期貨強制平倉是不是全虧了
不是。期貨強制平倉是指投資者的保證金無法維持繼續虧損,平臺強制賣出期貨的行為,賣出之后,投資者還會剩一部分保證金,因此,期貨強制平倉不是全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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