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數月,格力與奧克斯之間再度迎來新進展。4月23日,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知產法庭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并在中國庭審公開網、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上進行了庭審直播。
據了解,此次審理系行政二審程序。庭審階段,格力與奧克斯雙方圍繞涉案專利中的“槽隙”等概念定義、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是否應當包括集中卷繞型電動機單元和分布卷繞性電動機單元、格力提供的使用公開證據能否否定涉案專利的新穎性和創造性、涉案專利的獨立權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術特征、涉案專利本身是否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等關鍵問題展開交鋒。
(相關資料圖)
案情回顧
格力與奧克斯的天價壓縮機專利糾紛一案,涉案專利為一件1999年8月在日本申請的壓縮機專利,原始權利人為美日合資企業東芝開利株式會社;其中國同族專利(CN00811303.3)申請于200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已到期失效。2018年12月,奧克斯買下該專利,隨即在短短一個月后便以該專利為基礎,在寧波、南昌、杭州三地法院針對格力提起了侵權訴訟。
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案)先后認定格力構成侵權,四起案件判賠額分別達9600萬、7060萬、3300萬元、2500萬,累計總額超過2.2億元。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針對格力方面提供的涉案壓縮機產品出具鑒定報告,明確認為格力使用的是行業通用技術,不構成侵權。2022年6月,奧克斯向南昌中院自愿申請撤訴。
2022年底,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書宣告,涉案壓縮機專利的兩大獨立權利要求1、2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此前,格力曾針對涉案壓縮機專利提出無效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1年8月作出第51688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其部分無效,但維持了涉案專利的獨立權利要求1、2有效,格力隨即提起該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推翻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原審查決定,并認定其原審查決定認定事實不清、審查結論錯誤,予以撤銷,責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審查決定。
相關案件
格力與奧克斯近年來的糾紛愈演愈烈。據統計,自2017年以來,格力共27次起訴奧克斯專利侵權,且悉數勝訴。奧克斯同樣以專利侵權為由多次起訴格力,但幾乎均遭失敗。
2017年的“畫時代”空調一案曾讓奧克斯短暫地看到了翻盤格力的希望。該案中,奧克斯以格力的“畫時代”空調侵犯其專利權為由起訴格力,寧波中院一審曾認定格力侵權成立,判決格力向奧克斯賠償1000萬余元。不過,該案二審階段局面再度逆轉。由于涉案專利(專利號:201520143902.0;專利名稱:電機轉向安裝座)因不具有新穎性而被專利復審委員會無效,二審法院改判駁回了奧克斯的起訴。兩審庭審階段,格力提供了大量證據,主張涉案專利的技術方案系由其在先研發且先行大量生產、投放市場。這一主張最終得到了行政機關的審查決定及法律部門的司法判決的雙重認可。
格力與奧克斯之間類似“畫時代”空調案的專利抄襲爭議并非孤例。格力方面聲稱,奧克斯的全資子公司——寧波吉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申請的數十件實用新型專利均與格力在先產品雷同,寧波吉通還使用上述專利中的3件向寧波中院起訴格力侵權,索賠上千萬元。截至目前,這些專利中的相當一部分已經被專利復審委員會以不具有新穎性為由宣布全部無效(見下圖)。
圖片為寧波吉通被無效專利與格力在先產品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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