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獲悉,從今年9月起,我市進一步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和時間,切實發揮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效果,促進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
今年9月19日,國家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深圳社保部門迅速貫徹落實。
我市進一步擴大了緩繳政策實施范圍。自2022年9月起,我市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均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
深圳延長了緩繳期滿后的補繳時間。享受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的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在政策到期后采取分期或逐月方式,于2023年12月底前將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到位,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一次性補繳到位。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市社保局溫馨提示:在社保繳費查詢、出具繳費證明時,對企業按照政策規定緩繳的,認定為正常繳費狀態,不作欠費處理。緩繳也不會影響與職工落戶、購房、購車以及子女入學資格等政策的銜接。(記者 莊瑞玉)